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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心孤诣姐妹为父换肾 人财两空官司3年未果

2009-3-4 16:38| 发布者: 宋3| 查看: 98| 评论: 0

为一个判决结果,黄氏姐妹苦等了三年多,还将继续等下去,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这是一对苦命的姐妹。3年多前,为了患肾病父亲的治疗,19岁的黄琼华来到深圳,和年长她4岁的姐姐黄燕华一起拼命挣钱。一年多后,姐妹俩凑够了父亲的救命钱,把他送到深圳市人民医院做换肾手术。可术后,两姐妹看到的是父亲病情继续恶化,之后姐妹俩将父亲转送至广州另一医院,但父亲不久仍与世长辞。

清瘦的黄琼华姐妹发誓要讨还一个公道,一纸诉状将深圳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不过,立案近4年过去了,罗湖区法院依然没有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方面解释,他们在等此案的医疗鉴定。而事实上,该医疗鉴定已经中止,也许永远也无法完成。

「第一回」医疗费高不可攀为筹钱起早贪黑

1984年出生的黄琼华有着与其年龄不相称的成熟,说话柔声细气,藏在一副斯文眼镜背后的双眼却含有一种说不出的坚毅。如果不是父亲的病,她兴许还在广东茂名老家待着,像一般乡村女孩一样无忧无虑地等候出嫁。

然而命运的转折突如其来。2003年底,其时19岁的黄琼华高中毕业即来到深圳,和其姐———23岁的黄燕华一起在华强北开了一个铺位卖电子产品。小小的铺位,人来人往如菜市场嘈杂的电子商场,姐妹俩昼夜苦干,只为筹措父亲黄显清的治疗费用。其时54岁的黄显清不幸得了尿毒症,急需钱治病。

2004年,姐妹俩把父亲从老家茂名接到深圳治病。肾功能受损的黄显清每周得去医院做一次血透。对于尿毒症病人来说,血透只是权宜之计,黄氏姐妹打听到只要有七八万元钱,就可以给爸爸黄显清做一个换肾手术,使病情彻底有所好转。于是,姐妹俩开始筹钱。此时,她们在华强北卖电子产品的生意刚起步,每天从早上七八点工作到晚上11点多,依然挣不了什么钱。

在最艰难的时候,姐妹俩每天中午一碗泡面填饱肚子,随即匆匆投入工作。女儿孝心让其父几度潸然泪下。到2005年春节前夕,黄氏姐妹终于凑够了8万元钱,再加上借朋友一部分,把父亲送到了深圳市人民医院做换肾手术。

「第二回」手术台功败垂成姊妹俩怒告医院

2005年2月3日,即黄显清入院次日,深圳市人民医院对其进行了同种异体肾移植手术。此时,黄显清靠血液透析维持已经一年了。无论如何艰难,能让父亲做上手术,黄氏姐妹当时满心期盼,期盼着一切顺利,一家人安享天伦。把父亲送进手术室时,黄琼华姐妹不约而同在心里默默祈祷。那天是农历腊月二十五,年味已经很浓了。

黄显清术前和术后第4天分别使用了一些药剂治疗,而身体情况一直不好。黄琼华回忆说,父亲只能喝稀粥,肚子却涨,有一天夜里甚至拉肚子30多次。肾移植后未见病人好转,医院方面又重新对黄显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陪着父亲,姐妹俩在医院里度过了2005年的春节。眼看着父亲手术后的痛楚,这个春节过得异常焦虑和缓慢,万没想到这成了她们和父亲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春节。

随着黄显清病情恶化,在深圳市人民医院治疗一个多月后,黄氏姐妹俩无奈又将父亲转院到位于广州的第一军医大学附属南方医院(以下简称南方医院)。不久,黄显清死亡,最后诊断为:“双肺重症感染,慢性肾功能不全,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急性排斥反应,尿毒症性心肌炎,急性左心衰竭,多器官功能衰竭。”

两个女儿欲哭无泪,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能接受父亲永远离去的事实。

死者已去,唯悲痛长留生者心头。在黄氏姐妹眼里,父亲的死源于深圳市人民医院治疗不负责任,导致肾移植手术失误。从父亲永远离开那天起,她们发誓要讨还一个公道。当年5月,一纸诉状,黄氏姐妹将深圳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主要理由为医院方面检查诊断不清,移植的肾来源不明,以及违规用药和术后护理不负责任等。

「第三回」做鉴定无疾而终打官司路转峰回

坐在被告席上,深圳市人民医院并没有太紧张。经过数度开庭以及法院主持调解,这家医院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医务科依然对外表示不清楚此案。

2009年2月17日,深圳市人民医院医务科,一位陈姓科长连续三次强调,他对黄显清换肾纠纷案不了解。这位科长和医院的一位副院长的态度都非常鲜明和惊人一致。在他们眼里,此事既然告到法院,医方不做任何评论,一切由法院审理,随便患者方面怎么说。

对于黄氏姐妹来说,她们已经不知多少次面对这种大医院的傲慢无礼。愤怒之余,却更坚定了姐妹俩一定要打官司到底的决心。

事实上,黄显清换肾的医疗纠纷经罗湖区法院2005年立案后,曾委托给深圳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过一年多的漫长等待,2007年2月,深圳市医学会作出鉴定。鉴定报告认为,医方未能提供有关补充材料,且医患双方对关键证据未能共同确认,专家鉴定组难以客观分析医方有无过失的医疗行为,因此,专家组对该案无法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

无法鉴定本身也是一种鉴定结论。

对此,黄氏姐妹的代理律师———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葛文秀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医疗纠纷,无过错举证责任在医方,既然现在医院方面不能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事实就很明显了,法院应当很快就可以作出公正判决。不过,随后事情的发展并没有这位律师想得那样乐观。

「第四回」追加被告纷纷扰扰三年审理休庭开庭

“一直等一直等,法院始终没有判决结果。”葛文秀心力交瘁。从2005年罗湖区法院立案之日起,到现在已经过去将近4年了。葛文秀认为,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案件审理期限有明确严格规定,罗湖区法院这样一直拖,涉嫌违反法律程序。

不过,受理案子的罗湖区法院自有说法。

就罗湖区法院而言,之所以三年未审结,是因为这个案子一直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于患者最后是死在南方医院,有关南方医院的医疗事故鉴定没有出来,所以无法审结,此外,鉴定时间并不算在审理期限之内。

早在2007年5月,距离最初受理案子两年后,罗湖区法院突然发出通知给原告和被告说,关于你们之间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该案的处理结果与南方医院有利害关系,追加其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追加被告正是在深圳市医学会作出无法鉴定的报告后不久。黄氏姐妹的代理律师葛文秀说,深圳市人民医院申请追加南方医院为被告,但法院在随后委托广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鉴定时,并没有将深圳市人民医院纳入,只是安排黄显清家属方和南方医院参与。2008年4月,广州市医学会受理了“关于南方医院黄显清医案”的医疗事故鉴定。然而,罗湖区法院要等的这个医疗事故鉴定可能永远也无法出来了。

「第五回」叹宿命无休无止期判决猴年马月

对于此案,广州市医学会也在纳闷。

今年2月18日,广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相关人员听说这个案子还在等鉴定,大吃一惊。“鉴定中止了啊。”她说,针对这个案子,他们召集过双方,患者亲属对南方医院的治疗并无异议,即双方不认为之间有医疗纠纷,因此医学会无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广州医学会早已经发了中止鉴定的函给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医疗鉴定已中止,而法院要等鉴定出来才能审理!

“我们和南方医院没有医疗纠纷,怎么鉴定?”葛文秀说,患者亲属一方并没有要求向南方医院索赔,也没有申请对该医院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他不知道为什么让这个有关南方医院的医疗事故鉴定拖延案子的审理。“哪条法律规定了鉴定时间不在审理期限内?拖延那么久经谁批准了?”葛文秀质问,“法院让我们一直等,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啊?”

这位律师一直为自己代理的案子三年未结而忧心忡忡。目前,黄氏姐妹已向罗湖区法院提出回避申请,认为审理此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已经不能公正审理案件,要求另行派法官组成合议庭审案。

“打赢官司才能告慰九泉下的父亲。”清瘦的黄琼华一脸坚毅。彷彿是宿命,三年多前,姊妹俩拼命挣钱为父治病;而这三年多来,她们四处奔走为父打官司。此外,黄氏姐妹精心打理铺位里的生意,还清了当初为给父亲治疗借来的数十万元钱,可她们心中的疼痛也许永远难以抚平。

本报记者 周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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