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姐姐陈小燕(左)与陈芮丹 姐姐给妹妹捐肾咋这么难? 姐姐要捐肾救妹妹的命 2日上午,记者在省人民医院泌尿科采访了陈芮丹。 今年初,陈芮丹发现自己手脚莫名其妙地肿胀起来,1月9日到文昌市人民医院检查才知道,她患了尿毒症,而且她的2个肾脏已坏死,需换肾才能彻底治疗,否则将面临生命危险。姐姐陈小燕当即表示愿意捐出自己的一只肾来挽救妹妹的生命。 医生表示,换肾的手术费用要10多万元,文昌市人民医院做不了此手术,让陈芮丹转到海南省人民医院做手术。由于一时筹不到这么多钱,陈芮丹没有马上到省人民医院做手术,而是一直在文昌市医院或在家里吃药打针。 随着病情的恶化,陈芮丹终于顶不住了,于4月22日转到省人民医院,要求做换肾手术。 新政策让手术无法马上进行 省人民医院让陈芮丹和陈小燕写下捐肾手术协议,表明姐姐给妹妹捐肾是自愿的,不是买卖器官更不是强迫所致。协议还经过公证部门公证。接着,医院对陈小燕进行了“血型相配”、“肾脏血管配”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发现她的肾完全适合捐赠给妹妹。 陈芮丹以为手术可以马上进行了。医生却说:现在国家卫生部出台了一项新政策,捐肾手术要经过国家卫生部审批后才能进行,现在不能马上做手术。 陈芮丹一家十分着急,只好向南国都市报记者求助。 姐姐陈小燕担忧地说:“这样拖下去,我们每天都要产生很多医疗费用,这给我们造成很大的压力。再说,妹妹的病情也拖不起。我们希望媒体帮我们呼吁一下,能否对这种救人生命的捐肾手术进行特事特办?” 对此,省人民医院的医生向记者介绍,以前,病人进行器官移植,只要有人自愿捐赠器官,通过公证,并经省人民医院检查符合捐赠标准,医院上报省卫生厅后即可做手术。鉴于陈芮丹家庭经济困难,医院还准备减免部分手术费用。 然而,3月份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器官移植先要报国家卫生部审批后才能进行,此项规定于今年5月1日执行。因此,陈芮丹的换肾手术要经省卫生厅现场了解情况,再上报国家卫生部审批后才能进行。这个审批可能要花费一定时间。医院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尽快做好申报手续,尽快为患者做手术。 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海口6月3日讯(记者聂元剑摄影报道)居住在文昌蓬莱镇的陈芮丹,在今年1月9日被医院确诊患尿毒症、两个肾脏严重损坏后,她的姐姐当即表示要把自己的一只肾捐给妹妹。可根据卫生部3月份出台的新规定,器官移植先要报国家卫生部审批后才能进行,这让姐姐给妹妹捐肾的手续变得复杂起来,由此可能给陈芮丹带来更长的痛苦和更多的危险。 为此,姐妹俩呼吁:能否对这起救命之用的捐肾手续特事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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