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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患者骗医保 法院人性化判缓刑

2009-8-5 08:51| 发布者: tree| 查看: 234| 评论: 0

  南充日报记者李奎实习生杜如龙易珂竹

  “感谢法院给了我一次宽大处理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凭自己的劳动挣钱看病。”2日上午,刘某从嘉陵区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时,当场掉下了热泪。

  报案有人骗取医疗费

  2008年8月14日,在嘉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走进来一名中年男子,他拿出一张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住院发票要求报账。工作人员接过发票,发现票据与正规发票相比,成色、感光度和纸张厚度都有异样。“这张发票肯定有问题。”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电话与华西医院核对,最终确定这是张假发票。

  谁知,2008年10月21日下午4时,这名中年男子又前来报账,工作人员发现又是假发票时,立即向嘉陵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调查骗取住院费2万余元

  接到报案后,嘉陵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这名中年男子姓刘,从2008年5月起,先后多次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住院发票到嘉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账,发票票面金额合计75193.89元,共骗取住院补偿费2万元。

  案发后,刘某主动退还1576元。嘉陵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嘉陵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轻判患病男子判缓刑

  法院调查,刘某为嘉陵区龙蟠人,2000年到绵竹做了上门女婿,2007年在嘉陵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随着女儿的出生,刘某一家三口小日子虽不算宽裕,但也其乐融融。谁知厄运降临,2006年底刘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被确诊患了尿毒症。2007年2月,刘某东拼西借筹集28万元,做了肾移植手术。手术后后续治疗,每天还要200元的医药费。“屋漏偏遭连夜雨”,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中,刘某的妻子失踪,只留下5岁的女儿,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2008年的一天,刘某再次到华西医院检查,一对中年男女主动与刘某攀谈,称能帮助开发票办病历,说拿到这些假发票,可以直接到医保中心报销医疗补助。刘某信以为真,当即花3000元开了7万余元的假发票,先后拿到嘉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账,共骗取2万余元住院补助,直到案发。

  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到刘某家庭贫困,本人又身患重病,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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