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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十大热点问题

2008-1-4 16:22| 发布者: 宋3| 查看: 170| 评论: 0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4日电:记者昨日来到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请该职能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解答了一些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从中选取了10个医疗保险方面的热点问题,供市民参考。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在社会保障方面有问题的市民,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4日电:记者昨日来到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请该职能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解答了一些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从中选取了10个医疗保险方面的热点问题,供市民参考。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在社会保障方面有问题的市民,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问题1 关于学生参保

    市民李女士:我的孩子在学校里每年都要交50元左右的保险费,这个费用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不是一回事?

    答:不是一回事。您以前交的是商业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参保人员类别划分出不同标准。学生参保后,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最高18万元)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问题2 联网结算须知

    市民王大爷:我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我家离联网定点医院较远,我在职工医保定点医院看病时能享受联网结算吗?

    答:不能。参保者应到定点医院就医。为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首批62家定点医院已经完成改造,可以实现联网结算。如果参保者在未实现居民医保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就诊结束后须将收据、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交给办理参保手续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按规定向社保分中心申报,报销手续比较繁琐。因此,参保人员应尽量选择已经实现与社保中心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这样既减轻经济压力,又省去报销环节。

   问题3 门特病咋登记

    市民赵女士:门诊特殊病就医时怎么登记?  

    答:市社保中心在全市首批选择了54家门诊特殊病诊断定点医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就医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门诊特殊病诊断定点医院进行联网登记即可。由定点医院相关科室具有门诊特殊病诊断资格的医师进行诊断,并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其中“门诊特殊病治疗医院”一栏由参保者选择,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级、二级和三级医院以及专科医院各一家作为治疗医院。参保者必须到本人选择的医院就诊,享受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

    问题4 关于参保办理  

    市民周先生:我和父亲住一起,但户口没在一起,我想给父亲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是到父亲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还是在我的居住地办理呢?

    答:如果您父亲常住您家,您可以在您的居住地办理。当然,在您父亲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也可以。

    问题5 关于登记报销

    市民刘先生:我患糖尿病以后没有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登记前的医疗费在登记后能否报销?

    答:登记前的医疗费只能个人担负,登记后就可以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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