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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炎妇女能担起生育的重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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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4 17: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肾炎的遗传问题尚存在相当的分歧。不可否认,肾炎的发生部分有些“家庭倾向”,但不能肯定会遗传。因此,从优生学角度看,一般还将这一问题作为不宜生育的依据。  慢性肾小球性肾炎相当常见,而且多发生于中青年。有肾炎的妇女能否承担得起生育的负荷?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除母体的健康外,还关系到胎(婴)儿的发育、遗传的倾向等方面,其中,有些问题尚有争议。9 R. V* d# c% k$ i

: b9 I" f, V' D3 F2 L6 g  首先,妊娠与分娩对一个患病妇女来说,毕竟是一种额外负荷。一般说,患有慢性肾炎的妇女大多数是能安全度过妊娠与分娩过程的,但病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妊娠会不利于孕妇健康甚至有发生意外的可能,故以暂不怀孕为好。肾炎病变处于活动期,尿中有大量的红细胞(血尿)或蛋白;肾功能已有较明显的损害或血压偏高;有明显的血浆白蛋白降低或水肿;长期用糖皮质激素维持治疗者。1 @1 `( z! Y) |" q0 @

' t: G/ B0 o8 f; N; ^" p  其次,母亲有肾炎对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或多或少会产生一些不利影响。研究资料显示,肾炎母体流产、早产的发生率较正常妇女明显增多,新生儿体重不足也较多,甚至有资料说畸形儿的发生率也较高。从优生角度而言,以不生为宜。但从感情上却又有“因时制宜”的选择。的确,并非所有患肾炎的妇女生育都会发生上述不幸,多数妇女还是能够顺利分娩出健康的下一代的。有肾炎的母体对胎儿影响的程度与肾炎病情密切相关,病情重者对胎儿的影响大。病情轻者,则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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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对肾炎的遗传问题尚存在相当的分歧。不可否认,肾炎的发生部分有些“家庭倾向”,但不能肯定会遗传。因此,从优生学角度看,一般还将这一问题作为不宜生育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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