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32|回复: 0

[常识] 大黄不宜应用于保健品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4-17 15: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药监局负责人22日表示,今后将在以往炮制减毒、复方配伍减毒、已知“有毒”中药质量控制标准等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药毒副反应研究,尤其是对注射液等新剂型进行疗效、质量、安全相关技术研究,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Y3 w5 ^% Z( A( m8 b
    , _  |2 K  d8 G- U
  据药监局副局长吴浈介绍,2006年全年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6.9万份,其中中药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占14%至15%。
2 O4 U" C- n" m0 w2 o   
1 s$ D. L/ c/ Z! c, k  他说,近年来,药监局通过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发现了龙胆泻肝丸引起肾衰、莲必治注射液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这些由中药制剂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已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如修改了药品使用说明书,由非处方药评价转换为按处方药管理,暂停审批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等,降低了不良反应的危害。  是药三分毒 肾脏吃不消
# @0 L' {$ N& \( ?4 c   
3 e& i" J( ~8 B9 T( Q4 u; G: h  目前,药典上共有109种中药注射液,如果不注重安全研究,这些注射液随时有可能引发类似事件,影响中医药的威信。同时,在中药中,不能长期服用的药物还有很多,如应用十分广泛的大黄,也应该进行安全性评价。在古方中,大黄被用于急重症,现在一些厂家将其应用于保健品中,是不可以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三肾网 ( 晋ICP备12008740号 )

GMT+8, 2025-7-4 23:37 , Processed in 0.028686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